
醉話京劇《玉堂春》 今晚看了一場央視十一頻道“空中劇院”實況轉(zhuǎn)播,內(nèi)容是北京京劇團演出的全本《玉堂春》。 演員陣容沒讓觀眾失望,整場演出也可圈可點。在地方京劇團或其它劇種劇團正在解體、消失的大環(huán)境下,振興京劇只能靠電視上名家們來振興。社會發(fā)展到現(xiàn)在,生活節(jié)奏、壓力的加快,娛樂形式、品種的多樣,影視、網(wǎng)絡的普及,使古典傳統(tǒng)休閑形式的京劇或其他劇種很難振興,況乎欣賞戲劇還要有一定的文化修養(yǎng)和情趣。故如今說振興京劇,實際是一種無奈的挽救或保留。
《玉堂春》作為一個經(jīng)典劇目,其魅力只有戲迷才能體會。 我老家住在大戲園子后門旁邊,戲園子前面加個“大”字,表明是唱“大戲”的,而“大戲”,就是指京劇。這個“大”字有點霸氣,有點看不起其它劇種的意味。其實也和如今稱之為“國粹”一樣,難道地方戲就不是國粹?不服你到美國、英國、法國,或者意大利、冰島,給我找出個什么“小捯七”戲(廬劇別稱)給我看看? 小時候,每天晚飯后我都要在演出前遛進大戲園子,先是在后臺看演員們化妝,開演時再扒在舞臺邊看戲。但那時喜歡看的是武打戲或丑生戲或其它輕喜劇,對文戲不太感興趣。特別不喜歡《玉堂春》和《紅娘》這類文旦官生戲,覺得這些戲也就是“公子落難,小姐養(yǎng)漢”之類的男女纏綿,沒勁。
有句老話是說讀書的,叫“少不看水滸,老不看三國”。似乎是說小孩子看了水滸愛打架,大人看了三國會搞陰謀的意思。《水滸傳》在揭露黑暗的同時,宣揚蠻橫的暴力血腥,容易使青少年在正義感驅(qū)使下藐視法律。《三國演義》在演繹權力政治斗爭的時候,樂道于政治家為大局而蔑視生命與窮盡陰謀詭計。很多歷史經(jīng)典的文化藝術,都是優(yōu)秀與糟粕共存。我們就是在這樣一種傳統(tǒng)熏陶下,一邊吸取營養(yǎng),一邊注射毒素,就這樣成長起來。 今晚看了久違的京劇《玉堂春》,很有感觸。 《玉堂春》中,有老解差崇公道押送冤女蘇三,從洪洞縣去太原府受審的情節(jié)。開始蘇三哀告崇公道,請求為其免戴枷鎖,崇公道以這是“朝廷王法”予以拒絕。后在行走途中,崇公道憐憫蘇三,將其枷鎖取下。拋開人物善惡情懷,崇公道這個“公檢法”最基層的一個執(zhí)法小干部,“朝廷無法”在他的權力范圍之類,就可以想執(zhí)行就執(zhí)行,想不執(zhí)行就不執(zhí)行。作品中一個不引人注意的小情節(jié),便不動聲色地把封建人治揭露的淋漓盡致。
還有一個小細節(jié),是崇公道在領取文書時,獄官發(fā)現(xiàn)長解和護解都是崇公道一人擔任兩職。這不合規(guī)定,于是獄官向其問責。崇公道以“差事苦,盤川兩人不夠,一人富余為由”,請獄官閉閉眼放他過去,于是獄官彈性執(zhí)法,發(fā)現(xiàn)錯誤也不糾正。崇公道到太原交差時,省里的大領導們也發(fā)現(xiàn)他一人充當二役,疑為刁棍,要用刑懲罰。崇公道以“公文”上有名字為由開脫。文件是這樣“規(guī)定”的,其責自然就是下發(fā)文件的機關,是崇公道的上級,而不是其本人。 再說《探監(jiān)》這一場戲,特別發(fā)人深思。你想,身為八府巡按的王金龍,是皇帝欽點的高官,他想去監(jiān)牢看望蒙冤落難的舊相好民女蘇三,顧及法紀,怕暴露身份。為掩人耳目,還得私下喬裝改扮,秘密前往。同僚屬下臬司劉秉義,在知情下居然刻意刁難戲耍他。 此情此景,今日已不可能再發(fā)生。 王金龍是八府巡按,也就是現(xiàn)在的中央特派員,省部級的大領導,別說他的情人蘇三是冤假錯案,就是真犯下罪,那也能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。像蘇三這樣的事如發(fā)生在今天,王大人只要使個眼色歪歪嘴就解決問題,何勞他親自屈尊去探監(jiān)?下級只會屈意迎逢,絕不敢有意刁難。 《玉堂春》劇情開始,王金龍在游學期間在青樓結(jié)識妓女蘇三,二人一見鐘情,誓偕白首。但王金龍錢財用盡,被鴇兒轟出妓院,流落在破廟飽受饑寒。蘇三不忘舊情,私贈銀兩解救…… 須知王金龍是吏部尚書之子,為討好蘇三,他花了大量銀子。居然被一個貪心不足從事色情行業(yè)的小老板給攆出來!而現(xiàn)在,報載某地一普通警察,就能免費在一娛樂性旅館常年占有包房!社會到今天,前進乎?倒退乎?
在《玉堂春》“三堂會審”時,臬司劉秉義對頂頭上司王金龍嫖娼一事,極盡揶揄、譏諷、抨擊,而王金龍對此只能心中惱火,表面上曖昧地回護,打哈哈敷衍了事。今天,那些道貌岸然的官員們,敢這樣對待上級嗎?王金龍們皺皺眉毛,就能叫那些不識相的下級吃不了兜著走! 《玉堂春》這出戲,是前人根據(jù)明代馮夢龍《警世通言》中《玉堂春落難逢夫》改編,京劇和許多地方戲都有。其中選場《蘇三起解》、《三堂會審》尤為膾炙人口,廣為演出、流傳。清代昆曲舞臺即有《玉堂春》演出,但劇本失傳。晚清文學家姚燮《今樂考證》劇目中就有《大審玉堂春》,清道光年代學者、文學家范鍇所著《漢口叢談》提到湖北藝人李翠官參加“榮慶部”戲班演唱《玉堂春》的情況,《玉堂春》京劇在嘉慶七年(1802)時“三慶班”就已在京演出。各地方戲劇種,在清代均有《玉堂春》演出的記載,可見此劇當時演出相當普遍。 全本《玉堂春》為:第一場《騙游》,第二場《初識》,第三場《定情》,第四場《被逐》,第五場《探廟》,第六場《盟誓》,第七場《梳妝》,第八場《騙娶》,第九場《辨奸》,第十場《誤食》,第十一場《成冤》,第十二場《辭獄》,第十三場《起解》,第十四場《會審》,第十五場《監(jiān)會》,第十六場《明冤》,第十七場《團圓》。二十年代到解放后,荀慧生等戲劇前輩對此劇多次進行加工刪減,使此劇更加集中精煉。 《玉堂春》這出傳統(tǒng)戲,歌頌了蘇三與王金龍對愛情忠貞。他們悲歡離合的故事,在揭露舊時代陰暗面的同時,表現(xiàn)了善良和人性美。觀賞此劇,對我們認識舊社會的黑暗與新社會的潛規(guī)則,大有裨益。 |